大荔县湿地保护中心大荔县2024年黄河流域重要湿地保护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渭南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031-2024
项目名称:大荔县2024年黄河流域重要湿地保护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2024年黄河流域重要湿地保护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2024年黄河流域重要湿地保护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2024年黄河流域重要湿地保护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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