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公司2026-2028年度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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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北公司2026-2028年度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Y25- SY27- FW0302- 01
1.招标条件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北公司2026-2028年度车辆租赁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基本情况:为保障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及通勤用车,根据《关于开展车辆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途经乡村、山地等实际情况,公司2026年- 2028年,计划每年租赁车辆114台。
2.2招标范围:
6年计划租赁车辆114台
| 甲类大型客车(台) | 乙类大型客车(台) | 中型客车(台) | 商务车(台) | 甲类越野车(台) | 乙类越野车(台) | 皮卡车(台) | 合计(台) |
| 4 | 6 | 3 | 15 | 6 | 77 | 3 | 114 |
2.2.2服务内容及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关于车辆的安全要求。
(2)投标人配备的车辆必须办理国家规定的财产保险及第三者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其中,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维修保养费、轮胎(冬季需更换雪地胎、加装防滑链、玻璃水)、救援服务费、灭火器、三脚架、工具箱由投标人承担。租赁期内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GPS设备安装及平台运营相关费用、洗车费、汽车用品由招标人承担。
(3)投标人配备的车辆必须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进行保养和维修,每年入夏、入冬前组织车辆本体全面安全检查,出具检查记录,招标人核验确认。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及时更换轮胎(雪地胎、防滑链),保持性能良好,符合国家规定和客运要求。投标人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均送专修厂维修,如维修期超过一天时间,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免费提供与原车属于相同级别的替代用车,保证招标人正常用车。如车辆发生故障或其他无法使用情况时,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及时免费安排其它车辆替换。替换车辆应与租赁车辆车型属于相同级别且符合相关规定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4)以上条款需提供书面承诺,并签字盖公章。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最高投标限价:1219.2864万元/年(不含税)。
2.5报价方式:
(1)投标人按照附表提供分项报价,总价评审(不含税),报价依据2026年车辆租赁计划。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2)车辆投标价格按新车租赁价格标准报价。
(3)实际车辆租赁价格按照购置年限比照中标租赁价格下降 $10%$ ,即车辆租赁价格 $=$ 中标价 $\times (1 - 10% \times n)$ ,n为车辆购置年限(即购置日期为2025年购置的车辆购置年限为0,2024年购置的车辆购置年限为1,2023年购置的车辆购置年限为2,依次类推)。2027年、2028年单车租赁价格参照2026年不变。
附件一、
车辆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车辆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辆) | 车辆原值含增值税、不含购置税价格及排量、座位 |
| 1 | 甲类大型客车 | 辆 | 4 | 48万元至55万元 25<座位≤55 |
| 2 | 乙类大型客车 | 辆 | 6 | 40万元至48万元 19<座位≤25 |
| 3 | 中型客车 | 辆 | 3 | 22万元至30万元 9<座位≤19座 |
| 4 | 商务车 | 辆 | 15 | 25万元至30万元 排量≤2.5升 |
| 5 | 甲类越野车 | 辆 | 6 | 32万元至40万元 |
| 6 | 乙类越野车 | 辆 | 77 | 25万元至30万元 |
| 7 | 皮卡车 | 辆 | 3 | 14万元至20万元 |
附件二
车辆报价表
| 序号 | 车辆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车辆原值含增值税、不含购置税价格及排量、座位 | 不含税单价(元/台/月) | 不含税总价(元/年) |
| 1 | 辆 | |||||
| 2 | 辆 | |||||
| 3 | 辆 | |||||
| 4 | 辆 | |||||
| 5 | 辆 | |||||
| 6 | 辆 | |||||
| 7 | 辆 | |||||
| ... | ||||||
| 合计 | 元/年 | 大写:人民币 | 元整 | |||
注:(1)车辆年租金(不含税)不超过车辆原始购置价格(不含购置税)的三分之一。
(2)不含税总价 $=$ 需求数量 $\times$ 不含税单价 $\times 12$ 个月
投标人名称(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6服务期限:
2.6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租赁期内购置自有车辆替换临时租赁车辆(部分或全部),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据实结算。
2.7服务地址: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提供政府监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证明。
投标人具有自有车辆20台及以上(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发票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份租赁车辆数量不低于50台的车辆租赁业绩。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发票,发票验真证明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竞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未被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6)未被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注:上述(1)提供书面承诺,(2)~(6)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平台以及中标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2)中标单位分别与东北公司及所属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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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东北公司2026-2028年度车辆租赁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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