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核电放射性废液放射性核素分离净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采购公告
浙江
-台州市
三门核电放射性废液放射性核素分离净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三门核电放射性废液放射性核素分离净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三门核电放射性废液放射性核素分离净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2 采购单位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开展放射性废液氢同位素分离净化关键技术研发,包含1)氢同位素分离催化剂研发,单批次生产≥100g;2)研发一套10吨级氢同位素分离分离成套装置及实施逐级放大试验。
2.2 交货期/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
2.3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满足采购人要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5年内承担过同位素项目的开发,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含合同封面+服务主要内容页+签署页)等证明材料或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4)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企业未处于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状态),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列数据为准);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报价人应提供自查结果,未提供的,相关信息核实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相关系统为准)
供应商未处于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码(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码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7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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