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洛阳市偃师区2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33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洛阳市偃师区2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偃师政采磋商(2025)0127号-1该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需解锁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元14层1401号0.970%评审总得分:90.67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洛阳市偃师区2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项目该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满足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满足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金丽、曲明、彭绍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6,2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均可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10楼
联系人: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