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道大厦车辆租赁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
北京铁道大厦车辆租赁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DDS-zb-2025-046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北京铁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北京铁道大厦车辆租赁及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租赁人:北京铁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北京铁道大厦车辆租赁及服务项目 3.服务期限:一年 4.租赁预算:请报名单位下载附件进行了解 5.汽车车型要求:小轿车(与迈腾、奥迪同级别及以上)、7座商务(同GL8级别及以上)、大巴车(50座同金龙)、中巴车(22座同考斯特)。 6.车辆车况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车辆,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6年,行驶总里程不得超过20万公里。 7.运乘线路:北京铁道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甲102号)至北京交通各口岸(火车站、机场)接送站服务。 8.报价要求:单次费用和包天费用(详见租赁明细表)。 9.服务响应要求:满足租赁人实际需求,积极调派相应车辆和驾驶员,小轿车及商务车要求在接到运营订单后30分钟至60分钟内接到客人进行服务,中巴车和大巴车在接到运营订单后48小时内进行服务。 10.运营费用结算:本次询价分车型确定租车次/天/的单价。根据租赁人实际用车数量和天数,按照成交单价定期结算,成交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11.按月结算:次月10日前核对上月成单情况,成交人开具有效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人于月底前一次性结清上月运营款。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汽车租赁等相关营业范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2.申请人须具有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表》。 3.申请人业绩:申请人近2年内具有同类服务项目业绩1份(提供服务案例以及相对应的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4.其他要求 4.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状态良好,能够提供近二年(2023年和2024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核报告;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申请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5申请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7申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4.8申请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四、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1 2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