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装备2025年家具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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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2025年家具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1041,招标人为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满足日常办公及生活各功能区域的使用需求,铁路装备内蒙古分公司、包头分公司、准格尔分公司、大型机械维修段、包头公务机械段及神维分公司需进行办公及宿舍家具购置。项目涉及员工工位、档案室、会议室、宿舍等多个功能区域,旨在通过配备适宜的家具,保障各区域功能有效发挥,提升办公环境质量与工作效率。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详见技术文件)
交货期:一次性交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根据招标人供货计划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数量要求, 45天 内将供应的物品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内蒙古包头 市九原区新建包头维修中心、 内蒙古鄂尔多斯是 铁路装备 内蒙古 分公司机关办公楼、 内蒙古 包头市 铁路装备 包头 分公司机关办公楼 、 内蒙古准格尔旗 准格尔 分公司及准格尔 工务机械段 。
2.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采购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家具供应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同时须提供对应合同结算的任一张发票扫描件,以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发票须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供货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家具生产制造商,具备生产厂房,并提供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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