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区域公司数据防泄密(DLP)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62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区域公司数据防泄密(DLP)系统建设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316号 。
2.2项目规模: 具体工作范围为:围绕办公终端数据全流程防泄密展开,部署上网行为管理设备与零信任以管控访问权限,在全终端安装防泄密客户端跟踪数据行为,接入下一代防泄密系统并本地留存审计附件,打通全链路通道确保数据可追溯;依托组织架构实现身份准入与客户端快速上线、覆盖本地外设/互联网应用/Web平台的泄密通路审计与管控、结合通用模板与自定义规则的可视化泄密风险分析、支持全操作日志与证据链留存的泄密事件溯源、按敏感级别与通路风险配置策略的重点文件精准管控,同时配套员工数据安全意识培训;最后按工程规模要求,将建设范围覆盖单位所有办公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使用办公终端的职工,确保固定与移动(含离网)终端均纳入防护体系。
深入贯彻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维护信息安全需要提升网络安全防御能力,确保形成可信、安全的华电新疆公司系统运行环境。综合采用自主可控技术,实现主动安全防御,达到抗攻击的效果。
2.3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本次 项目 在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入场 实施 ,总工期不超过60 天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软件开发及维护-数据防泄密(DLP)系统建设(CHDTDZ058/19-QT-62901): 华电新疆公司为本部及 30家 基层 单位 部署 办公终端数据安全防护升级 软硬件 ,本项目 由华电新疆公司招标采购 。为30家 基层 单位搭建标准一致、分级可控的办公终端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 包含本部及各基层单位AC准入设备32套 ,国产化超融合 6台、 管理平台 、终端DLP共计8700点位、自适应微隔离安全软件及网闸, 实现敏感数据全流程识别、分级管控、通路阻断、行为审计与事件溯源,全面提升30家单位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与合规水平,保障企业核心数据资产安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数据防泄密(DLP)系统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网络安全软硬件销售业绩。
(2)网络安全软硬件系统建设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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