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2025年蒋店村北基站铁塔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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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2025年蒋店村北基站铁塔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 2025年蒋店村北基站铁塔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ZYT-20251114-012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 根据分公司相关建设要求,需拆除蒋店村北基站(自有基站)铁塔,现采购一名供应商进行基站拆除工程施工,项目预估金额约1.5万元人民币(含税) 。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2025年蒋店村北基站铁塔拆除工程采购,主要包括蒋店村北基站30米单管塔与室外机柜拆除的全部施工,及现场处置铁塔和机柜等全部工作。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项目 地点 | 工期要求 |
|---|---|---|---|---|---|---|
| 1 | 2025年 蒋店村北 基站铁塔拆除工程采购 | 铁塔拆除 | 30米单管塔 | 1座 | 溧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询比公告 1.2.5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5万元(含税)。
1.2.3项 目地点:溧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供甲控)。
1.2.5工期要求:工期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 准。
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2.7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1人,成交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含税总价 1.5万 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供应商参与响应。
2.1.2 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图片 。
2.1.3供应商须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合法有效的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同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以上资质文件扫描件。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有变更时,资质审查要求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执行)。
2.1.4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
2)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 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
3)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或重复,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2025年5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1.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施工人员且须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 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特 种作业操作证(证书须包含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还需提供官网相关查询截图,查询网址: ,及2025年5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1.6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 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 提供承诺书。
2.1.7供应商须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
2.1.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 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 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 年 11 月 01 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0 年 11 月 01 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0 年 11 月 01 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近两年(自 2023 年 11 月 01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 10) 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2) 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 13) 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 14)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5)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 17)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9 )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 , 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20 )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供应商 及 其 响应 产品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 21 ) 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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