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溪乡念山村木屋民宿二期建设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725]ZJ[CS]2025006
二、项目名称:星溪乡念山村木屋民宿二期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榕中村榕中400号(陈世钦)自用房整座 | 1,081,878.00元 | 96.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星溪乡念山村木屋民宿二期建设项目):
工程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星溪乡念山村木屋民宿二期建设项目 | 响应磋商文件及招标人的全部要求、需解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 项 | 傅建华 | 闽2352006200807199 | 1,081,87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式瀚 |
|---|---|
| 评审专家: | 王明青 、 徐文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最终按收费标准的7折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星溪乡念山村木屋民宿二期建设项目:1.057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 南平市政和县城关解放街21号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