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青山热电脱硫废水深度治理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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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青山热电脱硫废水深度治理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11171,招标人为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国能 长源 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和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均隶属于,由国能青山热电有限公司按照 “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进行管理,厂内编号分别为#12和#13、#14,以下统称为称“青山电厂”。青山电厂位于武汉市的东北部青山重工业区,紧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厂址距武昌城区中心约18公里。现役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30MW(1×330MW+2×350MW),为3台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青山电厂采用灰渣分除、电除尘、湿除渣技术;循环水采用冷却塔二次循环供水;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 -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为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达到脱硫废水零排放的目标,本工程拟建设一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不低于 12吨/小时, 采用 三效浓缩减量 +旋转喷雾干燥塔 工艺, 包括工艺、控制、电气、建筑、结构、暖通、水工、消防、通信、信息等全部工程范围内的整体设计、设备采购,投标人须对本标的范围内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2.1.2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个标段
脱硫废水深度治理 EPC 工程项目包含以下内容:包含脱硫废水深度治理系统的工艺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 加药系统和关联系统的联络管道、 土建(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等)、照明、防雷、接地、通讯、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等功能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验检测、管理、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投入正式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以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标识标牌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 1.3计划工期 :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不得超过 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为准。
2.1.4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苏家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额定处理量≥12吨/小时,采用(浓缩减量+旁路烟气热法蒸发固化工艺))的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单位;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认定为设计单位;投标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及设计单位。根据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中“4.分包方案”的分包范围,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工作;未明确分包范围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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