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供热改造热网首站建设工程调试服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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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供热改造项目热网首站建设调试服务分包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DBDLSJY-FW-CF00656E7-07-2025-004)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
一、采购条件
本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供热改造项目热网首站建设工程调试服务分包 (采购项目编号:DBDLSJY-FW-CF00656E7-07-2025-00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规模:长山分公司现有1台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运行,其它机组均关停。现有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N660-24.2 566/566型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凝汽式汽轮机。机组带基本负荷运行兼有调峰功能,年利用小时数为3500小时。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燃煤直流炉。按照工程建设方案要求,拟利用现有1台660MW机组进行低压缸零出力改造向松原市供热,供热改造包括新建供热首站及供热蒸汽、热网水系统。
2.2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对项目范围内设备编制相关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受电调试方案、循环水冷态试运调试方案、整体调试方案(含电气、热控、机务分系统及整套启动),对各个系统的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热控调试、电气调试、机务调试、整体调试等。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采购范围:热网首站建设项目的整体调试工作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合格后。
2.6 项目地点:松原市长山镇。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包)中响应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一般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团体;响应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中国电力行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调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响应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财务要求: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不亏损,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 业绩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今)3套及以上类似工程电力行业调试工作经验及业绩。
5本次采购响应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调试总工程师)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的调总工程师证书及类似调总经验。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派驻的驻工地调试工程师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调试专业工程师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 信誉要求:询比价响应人近三年不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通、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响应的资格。(竞采响应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黑名单中)。竞采响应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竞采响应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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