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地下空间技术研究院含水层储气库小板库址老井处置评估及现场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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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公告
储能技术公司地下空间技术研究院含水层储气库小板库址老
井处置评估及现场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储能技术公司地下空间技术研究院含水层储气库小板库址老井处置评估及现场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地下空间技术研究院含水层储气库小板库址老井处置评估及现场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人: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1.3采购执行人:。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1.根据“含水层储气库库址筛选及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实施计划,目前针对小板有利库址开展选址评价工作。其中,板73井为板73背斜构造内口口老井,钻穿目标储层及上覆盖层且未下套管固井,对于后期建库带来井控安全隐患。为满足可研论证等工作要求,需针对该井开展处置论证等工作。经前期调研交流,在冀东、辽河等地区储气库建设过程中存在类似井处置成功案例,但受地质条件、实际井况差异等因素影响,类似井况处置成功率尚无成熟技术保障体系。为有效保障板73井井筒处置作业(恢复储层及上覆盖层密封性)成功率,需先期开展老井处置可行性评估、方案论证工作,并在处置作业过程中依托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针对复杂工作及时制定有效作业措施。结合进度安排现阶段开展老井处置评估及现场服务项目选商工作。
- 根据板73井老井钻井实施井史资料,评估老井处置可行性,制定老井处置可行性技术方案,并指导现场完成老井处置工作。同时,根据处置工序实际实施情况,完成老井处置有效性评估。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口_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板73井老井钻井实施井史资料,评估老井处置可行性,制定老井处置可行性技术方案,并指导现场完成老井处置工作。同时,根据处置工序实际实施情况,完成老井处置有效性评估。
-
老井处置可行性论证。调研国内外储气库建设或油气田开发过程中类似老井处置资料,落实处置过程风险难点及对应处置方案。结合板73地质构造、钻遇地层以及井身结构等分析评估处置可行性,为编制处置方案提供依据。
-
老井处置技术方案。完成1井次老井处置技术方案,包括不限于:井史资料整理分析、处置工序设计、沿原井眼保持措施、复杂井况对应以及井控安全措施专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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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井处置全过程技术支持。完成1井次老井处置施工全过程专家技术指导,负责钻冲老井眼期间技术参数优化指导、沿原井眼验证分析确认以及其他复杂工况技术措施制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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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井处置有效性评估:在完成老井处置后,结合实际实施工序以及工序验证资料,完成老井处置有效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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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提交项目老井处置可行性论证报告、老井处置方案及老井处置有效性评估报告等总结报告资料,专家组评审意见等项目资料。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湖北、上海等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1.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4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3.1.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承担过至少一项油气井或储气库井的井工程相关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成交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1.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没有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
3.1.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石油天然气(如:石油工程、钻井工程)等相关类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2)须承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项目经理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1.6项目人员要求:
需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石油工程、钻井工程或油气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1人、高级职称4人,专业人数自拟),提供承诺书。在进场前提供人员名单和证书扫描件报甲方审查并同意。如更换人员,需同等或高于原有人员条件并需经甲方审核相关人员资料并同意后方可更换。
3.2其他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4 17:00附件下载
157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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