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区域化聚合型智慧电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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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区域化聚合型智慧电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11207,招标人为国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新能源行业发展呈现速度快、覆盖广、数据点位密集、场站位置偏远等特点,给运维工作带来诸多挑战:运维人员工作环境恶劣,设备检修难度大,整体运维效率偏低,且安全隐患发现与应急处置存在滞后性。
当前,以智能传感、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技术正成为破解上述难题的核心驱动力,推动场站向无人 / 少人化、模块化、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已成为行业发展大势。通过技术创新提升运维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已成为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项目聚焦智慧电站建设需求,在集控侧重点构建智慧电站一体化管控系统、升压站巡检子系统、物联网子系统,为智慧电站建设提供系统性技术支撑; 计划 同步在 两个 新能 源 场站 开展智慧化改造,重点实施智慧门禁、智慧消防、智慧周界、智能锁具、智能设备部署及智能巡检等智慧化改造,最终实现场站无人值守,推动检修人员撤离并形成集中检修中心的目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 一个标段,包括智慧电站建设数据采集标准化编制、智慧电站改造施工标准化编制、智慧电站实施方案编制、智慧电站一体化管控系统开发、升压站巡检子系统开发、经济活动分析子系统开发、物联网子系统改造及场站侧智慧化改造、智慧电站建设标准规范编制、研究报告编制。
2 . 1. 3 项目地点 : 湖南省 长沙市 、 湖南省 永州市 江永 县 、 湖南省 衡阳市 祁东 县 等 各场站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主要研究内容:为国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智慧电站建设。项目以自组网、5G无线覆盖为基础,以智能巡检机器人、高清摄像头、智能传感器等为支撑,打造智慧电站一体化管控系统,部署实施智能机器人、升压站智能巡检、智能门禁、智能消防、智能周界、智能锁具等应用,最终实现场站的智能化运维和少人无人值守。
本项目施工前需编制智慧电站建设数据采集标准化、智慧电站改造施工标准化、智慧电站实施方案文件并经甲方专家评审通过后才能进行实质施工,所有文件应充分符合场站现有场景并遵循场站安全运行规则,在标准化的同时考虑到各场站的差异部分,形成后续的智慧场站建设的参照体系。
本项目主要在集控侧构建支撑智慧电站建设的管控系统,系统主要包含新能源生产运检管理、综合管理、经营管理及基础支撑模块,通过这些功能模块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为新能源电站的高效运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本项目在集控侧建设经济活动分析系统,提供月度或者年度经济活动分析会的数据统计和填写,最终依据智慧电站一体化管控系统的接入标准,集成到智慧电站一体化管控系统。
本项目在集控侧建设升压站巡检子系统以实现对升压站智慧化改造后的智能巡检监视,对物联网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实现对场站门禁、消防、边界等的智能化管控,最终依据智慧电站一体化管控系统的接入标准,集成到智慧电站一体化管控系统。
本项目主要进行智慧化改造,通过在升压站设备区、继保室、配电室等核心区域,部署巡检机器人、热成像双光云台、热成像球机等多元化前端采集设备矩阵,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数据感知网络,采用云边协同的方式实现升压站的智能巡检。
本项目实现智能门禁、智能周界、智能消防、智能锁具等,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与智能控制技术的深度融合,各物联设备可根据环境变化和业务需求自主调节运行状态,显著提升电站管理的智能化、高效化水平。
2.3.2预期目标:本项目需要完成6项发明专利,权利要求数≥10(提供受理通知书)、5篇软著(提供证书)、6篇科技核心或EI检索论文(提供录用通知书),完成新能源智慧电站建设标准规范书编制,完成内容为替代人工巡检、替代人员应急和典型故障处理策略的三份研究报告编制。
本项目需要提供和项目相关的系统的全量源代码,包含但不限于智慧电站一体化管控系统及本项目新建的相关子系统、算法模型等。
2.4 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MI认证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电站智慧系统(或电站智能巡检)建设(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电站智慧系统(或电站智能巡检)建设(或改造)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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