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海图标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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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海图标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11244,招标人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位于江苏南通如东县豫东垦区海堤外潮间带区域。项目用海面积290.5695公顷,建设400MW集中式光伏,配套新建一座升压站、开关站、两回220kV海缆、一座储能电站、一座制加氢站,其中光伏场区、升压站位于海域范围,开关站、储能电站、制加氢站位于陆域。
2.1.2招标范围:根据《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水上交通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其批复等相关要求,光伏场区建成后,须对工程水域范围进行精密测量,将精测数据上报海图制作部门对光伏场区范围进行标注。详见技术文件。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海图标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含海洋测绘)。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 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海图标注或海图更新服务的合同业绩 1 份(如同一份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海图标注及海图更新服务,按2份有效业绩计) ;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 海图标注或海图更新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 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 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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