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航标验收备案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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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航标验收备案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11243,招标人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位于江苏南通如东县豫东垦区海堤外潮间带区域。项目用海面积290.5695公顷,建设400MW集中式光伏,配套新建一座升压站、开关站、两回220kV海缆、一座储能电站、一座制加氢站,其中光伏场区、升压站位于海域范围,开关站、储能电站、制加氢站位于陆域。
2.1.2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水上交通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等要求,开展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航标验收备案及运维服务(1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1.3服务期限:须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取得航标效能验收备案;航标运维服务期1年,自取得航标效能备案之日起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航标设置或航标运维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航标设置或航标运维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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