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2025年第59批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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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 1. | 田集电厂1-4号炉给煤机控制系统校验维护服务(3年) | 计划时间:2026年07月01日起至2029年06月30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
| 2. | 田集电厂汽车煤接卸装置改造总承包 | 计划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完成汽车煤接卸装置改造总承包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消缺、消防设施验收、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及相关配合等全部工作。具体起止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
| 3.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3年) | 2026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 4. | 田集二厂4号烟囱钢内筒防腐维修 | 计划工期2026年2月21日-5月11日,共计80天,目标工期75天,同时需考虑锅炉通风冷却、通风试验、锅炉酸洗等工序影响时间。实际开工时间按招标人确定为准,工期按实调整。 |
| 5. | 田集二厂4号机组A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系统辅助服务 | 计划时间:2026年02月23日-2026年5月13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 6. | 田集二厂3号、4号机组发变组保护改造设备采购 | 4号机发变组保护设备2026年1月25日之前运抵电厂,3号机发变组保护设备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个月内交付 |
| 7. | 田集二厂4号发电机优化升级改造总承包 | 计划工期2026年2月21日-2026年5月1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 8.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网源技术服务(3年) | 计划时间: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
| 9.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技术监督管理服务(3年) | 计划时间: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 1. | DNYZC-2025-11-28-014-01 | 田集电厂1-4号炉给煤机控制系统校验维护服务(3年) | 1批 | 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厂1~4号炉给煤机控制系统校验维护服务(3年)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时间:2026年07月01日起至2029年06月30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500 |
| 2. | DNYZC-2025-11-28-014-02 | 田集电厂汽车煤接卸装置改造总承包 | 1批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电厂汽车煤接卸装置改造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系统调试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完成汽车煤接卸装置改造总承包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消缺、消防设施验收、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及相关配合等全部工作。具体起止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 3. | DNYZC-2025-11-28-014-03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3年) | 1批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3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4号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工作,脱硫区域所有防腐设备、防腐地沟及集水坑等防腐修复(本工程为田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500 |
| 集电厂1-4号机组脱硫系统年度防腐修补,包括机组临时调停及等级检修,具体防腐区域及防腐面积待停机后由招标人检查后确定)。 | ||||||||
| 4. | DNYZC-2025-11-28-014-04 | 田集二厂4号烟囱钢内筒防腐维修 | 1批 | 4号烟囱钢内防腐喷砂去除旧防腐,查漏后钢内筒漏洞补焊、外壁加强角铁焊接,弹性体防腐施工、外部局部防腐。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戈工期2026年2月21日-5月11日,共计80天,目标工期75天,同时需考虑锅炉通风冷却、通风试验、锅炉酸洗等工序影响时间。实际开工时间按招标人确定为准,工期按实调整。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 5. | DNYZC-2025-11-28-014-05 | 田集二厂4号机组A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系统辅助服务 | 1批 | 田集二厂4号机组A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辅助系统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了锅炉范围内的钢架、锅炉本体及汽水管路、燃烧系统、风烟系统、脱硝装置、低温省煤器等全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试、启动,以及特种设备维修告知手续办理等工作(以田集电厂《生产设备分工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时间:2026年02月23日-2026年5月13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 管理制度》为准。 | ||||||||
| 6. | DNYZC-2025-11-28-014-06 | 田集二厂3号、4号机组发变组保护改造设备采购 | 1批 | 田集第二发电厂3、4号机组发变组保护改造设备采购,包括组屏设计、供货、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中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催交、开箱与检验、质量问题处理、调试、性能验收试验、技术交底及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4号机发变组保护设备2026年1月25日之前运抵电厂,3号机发变组保护设备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个月内交付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厂厂内 | 1000 |
| 7. | DNYZC-2025-11-28-014-07 | 田集二厂4号发电机优化升级改造总承包 | 1批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第二发电厂4号发电机优化升级改造总承包,主要包含发电机转子返厂改造、定子检查服务、8瓦处测速齿换型改造、测温元件端子板换型及测温元件更换、转子相关试验、往返运输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工期2026年2月21日-2026年5月1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 8. | DNYZC-2025-11-28-014-08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网源技术服务(3年) | 1批 | 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厂1-4号机组网源技术服务(3年),包括且不限于:按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投集团现行有效的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办法等,为招标方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时间: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 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服务,包括受监督或部件检验检测、性能试验、状态评价、异常分析与告警、技术交流与培训等。 | ||||||||
| 9. | DNYZC-2025-11-28-014-09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技术监督管理服务(3年) | 1批 | 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厂1-4号机组技术监督管理服务(3年),包括且不限于:按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投集团现行有效的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办法等,为招标方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价等管理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时间: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1. | 田集电厂1-4号炉给煤机控制系统校验维护服务(3年)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 |
| 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至少2个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型设备校验维护或改造或新建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2. | 田集电厂汽车煤接卸装置改造总承包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0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至少1个电厂输煤系统相关或与本项目相似项目改造或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4.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1个同类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 田集电厂1-4号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 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3年)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项目工程或相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文件),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 | 田集二厂4号烟肉钢内筒防腐维修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 5. | 田集二厂4号机组A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系统辅助服务 | 1.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内应完成2个300MW及以上规模燃煤机组整体烟囱防腐改造(不含烟囱局部防腐维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文件),担任过至少2个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C级及以上锅炉检修的业绩或相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文件),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文件),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两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需提供任命文件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安全管理人员需持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6. | 田集二厂3号、4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 7. | 号机组发变组保护改造设备采购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双重化配置的两套发变组保护为不同制造厂商产品,均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应为其中一套发变组保护设备的制造厂商(若同样两套品牌的设备仅能由其中之一担任); 3.投标人提供的双重化配置发变组两套保护均具有近5年内国内600MW(单机组容量)及以上火电机组发变组保护至少2个项目实施业绩并运行良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田集二厂4号发电机优化升级改造总承包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厂家,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发电机设备的 | |
| 能力: 2.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600MW等级燃煤机组发电机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3.投标人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文件),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两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需提供任命文件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8.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网源技术服务(3年)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 3.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有CNAS标识)实验室认可证书; 4.投标人近5年内应完成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技术监督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9.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技术监督管理服务(3年)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 3.投标人近5年内应完成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12-04 17:00(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上海电力2025年第59批招标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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