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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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638 )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
2.2 规 模: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2025年石灰石采购采购
2.3 标段划分: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标段包1
2.4 交 货 地 点: 吉林省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按需供货
2.6 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2份火电厂石灰石(或粉)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者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累计金额相同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优先。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12-05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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