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起吊作业机器人研发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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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起吊作业机器人研发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11224,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乌兰木伦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井下开关、水泵等设备的起吊作业完全依赖人工操作,存在效率低下、人力成本高且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亟需通过机械化改造提升作业安全性和生产效率;为此,我矿计划引入起吊作业机器设备,该设备将改变传统人工装卸模式,实现井上下设备检修、吊装及运输等机械化作业,显著降低安全风险,大幅提升劳动生产率。
2.1.2、采购范围: 本项目 研制起吊作业机器人 4 套,实现实现井上下设备检修、吊装及运输作业的机械化作业。
计划采购起吊作业机器人 4 台,实用新型专利 3 项、 核心 期刊论文 3 篇,研究报告 3 篇。 每台包含 技术资料、用户手册 6套(包括电子版)。
2.1.3、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1.4 、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日历天。
2.1.5服务地址: 国能神东煤炭乌兰木伦 煤矿
2.1.6 、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 格, 详见技术文件 。
2.1.7、 安全要求: 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中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8、 质保期:
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后 12个月。
2.1.9、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进度分 4 期付款。
( 1)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设备到货后,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合同该项价款的 6 0%。
( 2)乙方完成项目全部研究工作通过初验并正常运行1个月后,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档案资料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 3)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 一 年,从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不存在缺陷且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支付质保金。
( 4)知识产权 费用 为合同价款的 5%。在乙方完成约定的全部论文发表,且配合甲方取得约定的全部专利等知识产权后支付。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2.4 项目服务期: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或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销售(或研发)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校验码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9月28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有效的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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